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报告概览
一、机构设置与工作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成员35人,2023年召开1次会议,进行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的选举。
审议通过的事项包括《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会计核算。
内设6个科室,下设14个管理部,在编人员94人。
三、缴存与提取情况
缴存:
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17,100人,净增4,400人。
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00人;总共51.04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4.01%。
缴存余额159.7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3%。
提取:
9,160名缴存职工提取47.86亿,不同于去年的93.77%,增加了10.99个百分点。
提取总额337.92亿,比上一年增长16%
四、个人住房及异地资金使用情况
1。个人住房:
a) 发放0万笔28亿余元,比上一年增加20%
b) 回收34万元余元。累计发放16万笔411亿余元,其余122亿元占31%
2。异地资金使用:
a) 发放449笔21418万元,对外流出58423万元,对外留存35377万元
五、资金运用率及投资状况
资金运用率为76%,无项目和国债事项
六、本利息收入支出情况
利息收入6644万余元,比上一年减少0%
支付利息24056万余元,比上一年增长2%
七、本月费用支出
管理费用2625万余元,比上一年增长3%
八、高风险准备基金分配
个人风险准备基金15794美元,一共使用27萬多美元核销呆坏账
九、新老用户比例分布及提取金额分配
a). 国家机关占62%,企业占18%,其他各类占剩下的百分比
b). 中低收入者占99%,高收入者占0%
c). 提取金额中购买自有房屋8%,偿还购物本息64%,租赁房屋1%,其他小数点几%
d). 首次申请96%,二次以上申请3%
十、新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a). 最低工资基数调整至1840/1690 元
b). 政策优化支持职工更灵活提取
十一、本年度反馈建议
a). 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指导原则,以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b). 加强对非标准化职业群体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监控
c). 引导更多专业人才加入行业,为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