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报告,回顾了本年度的重要事项和工作成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通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多项决策文件,包括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年度报告以及未来一年计划。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会计核算的事业单位,其内设6个科室和14个管理部,在编人员94人。2023年,本中心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净增0.44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6.14%和1.92%。
在提取方面,9.16万缴存职工共提取47.86亿元资金,其中93.77%用于购买自有房屋,比上一年增加10.99个百分点。个人住房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50万元、双缴存职工80万元。本年度发放个人住房28.45亿元,并收回34.98亿元。
在资金运用方面,本年的运用率为76.44%,主要用于支付利息与手续费。在业务收入中,从存款利息获得6644.95万元,而委托利息收入占据主导地位,为39311.13万元。在业务支出中,对于支付利息及手续费等费用总计26021.88万元,比去年增长2%.
至于增值收益分配,本年度提取风险准备金2990 万元,上交城市廉租(公共租赁)建设补充资金16944 万元,以及其他费用支出。此外,还对个人风险准备金进行了累计核销,以处理逾期或损失的账目。
此外,该报告还披露了关于各种统计数据,如各类企业所占比例、中低收入者比例等,以及购建面积分布情况等信息。此外,还详细介绍了政策调整的情况,如优化使用政策、调整生育家庭部分使用政策等,以支持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到住房市场中来,并减轻其负担。
最后,该报告还强调了一些重要指标,如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调整以及对于不同类型的储蓄产品提供的实际利率水平。这一份详尽而透明的年度报告不仅反映了当地政府对居民福利问题高度重视,也体现出了他们致力于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健康发展的一贯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