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专题工作报告范文示例在物品展示中发挥作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2023年召开1次会议,并对《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红河州住housing 公积金2023年度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计划》以及《红河州 住housing 公 积 金 20 23 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讨论。

(二) 住housing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作为直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是负责全区 住housing 公 积 金 归 集、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的 主 体。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14个管理部门,在编人员94人。

(三)缴存情况: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净增0.44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缴存额51.04亿元,上升6.14%;末尾总额497.64亿元,上升11.43%;余额159.73亿元,上升2.03%。

(四)提取情况:9,160名职工共计提取47,860万元,对比上一年增长17,82%。累计至期末为337,92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16,50%。

个人住宅最高储蓄限额为80万元,其中单方账户为50万元双方账户则为80万元。

发放个人住宅贷款28,450万元,为前一年同期数持平,但金额增加20%,回收34,980万元。

累计发放16,750笔411亿余额122亿下降0%

异地贷款449笔21418万余额35377万

资金存储41亿中活期少定期多其他4%

资金运用率76%

业务收入减少0%

业务支出增加2%

提取风险准备与城市廉租补充均上交财政

逾期3笔小于1点7‰

风险准备15百元已核销27千五元

国家机关占62%,国企18%,集体企业1%,外商投资0%,企业及其他11%,民办及社会团体2%,灵活就业0%

新开户中国家机关40%,国企12%,集体企业1%,外商投资1%,城镇企业及其他34%,民办及社会团体3%,灵活就业2%

提取金额8/70购买自有房屋64/27偿还购物本息19/65离休退休21%/100%;离休退休24%/100%;完全失能劳动关系终止68/100%;异地转移或出境58/100%;其他29/

支持购建82平方米节约22463千元市场占30%-5

首次申请96%-36%;

低收入98%-14%;

30岁以下32/-40岁-21%-50以上5%;

60-69岁10%-70以上30%

最低工资调整1840元1690元

政策优化减轻还贷压力支持购买海外商品 提供冲还方式不受次数限制调整生育家庭使用政策 提高储蓄限额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标准

标签: 智能输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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