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撰写申请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撰写申请书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2023年召开1次会议,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部分委员的改选。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積基金工作報告》、《紅河州市居民積蓄使用規則》、《紅河州市居家購買土地基金規定》,以及對於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二) 住宅资金存储中心:为确保资金安全运作,该中心设立了6个科室及14个分支机构,并在编人员94人。

(三)缴存情况分析:

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净增0.44万人。

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缴存额51.04亿元,比上年增长4.01%。

缴存总额497.64亿元,比上年增长11.43%;余额159.73亿元,比上年增长2.03%。

受委托办理业务的银行共17家。

(四)提取情况分析:

9,160名职工提取47,860万元比去年增加17,820%,占当年的93,770%,比去年的10,990点提高。

提取总额33792亿,比去年的16%,累计发放个人住宅0百万笔28亿45千元。

(五)个人住宅使用情况:

发放个人住宅28亿45千元,其中第一类最高限额为80万元,其它限额相应调整。

发放数量与前一年基本持平,但金额增加20%.

各类数据显示出政策执行效果良好,对于提升职工生活质量产生了显著影响。同时,我们也会继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风险控制,为更好的服务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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