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共筑梦想之城的年度报告
在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指导下,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经过审议,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与年度报告进行了公开。
一、机构设置与会议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拥有35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并通过了新一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部分委员。
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14个管理部门,在编人员总数为94人。
二、缴存数据
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达到1.77万人净增0.44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同比增长分别为6.14%和1.92%。截至2023年末,本地累计存款497.64亿元,上升11.43%,余额159.73亿元,上升2.03%。
三、高lights of 提取政策
个人提取47,860笔共计47,860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7,820%;占当年总入账93,770%,比去年提升10,990个百分点。
个人提取金额337,920万元,上涨16%.
四、资金运用情况
存储资金41亿余元,其中活期存款仅有2000元,其余均为定期存款。
资产运用率达到了76%,无投资项目或国债购买记录。
五、业务收入与支出分析
收入45956万余元减少0%,其中利息收入6644万余元,小幅增长;委托手续费39311万余元显著上升;其他费用只有49千元微小变化。
支出26021万余元增加2%.
增值收益分配中,提取风险准备基金2990万元,为城市廉租住房补充基金16944万元各项支出构成了大头,同时上交30000多万元用于公共事务支出并向政府补充城市廉租建设基金16944多万元。累计风险准备基金15822千币等待使用,而城市廉租房屋建设补助168213千币已被拨付。
六、新进人员概况及偏好趋势分析:
缴存职工中,有62%来自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18%来自国有企业,再有1%-2%分别分布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小型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领域。低、中收入群体占据99%,高收入者只占极少数比例。而新加入的人员结构则更加多样化,但仍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主,只是其比例降低到40%,而国企则由原来的15变成12%.
七、本年度重点支持购置面积标准调整:
单位月平均工资基准不超过本地最高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三倍,即17929 元/人/年(8160 元/月),且从2023年10月起,对于个旧市、大理市等县市地区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1840 元/月,以及对其他县区执行1690 元/月,以缓解劳动者的还贷压力并促进居住品质提升。
八、本年度优化政策执行情况:
(1) 出台关于优化使用政策以减轻还贷压力的一系列措施;
(2) 对于跨省购房者简化了流程,使得他们可以更自由地选择提取方式;
(3) 对生育二、三孩家庭提供更多帮助,如提高首次购屋时可申请额度20%-30%.
九、结语
红河州继续致力于完善服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地产金融支持。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持续探索创新,不断改善服务质量,让每一个家庭都能享受到安居乐业带来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