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建有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源纤维制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代谢控制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平台51个。
近日,天津科技大学发布公告,计划对 机械工程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搬迁与调试项目 (项目编号:TJYNSJ-2024-F-021)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9.125万。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NSJ-2024-F-021
项目名称: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搬迁与调试项目
预算金额:329.125万元
最高限价:329.12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具备搬迁所需条件后,在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作业,8月25日前完成全部搬迁服务和调试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了解。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到 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
方式: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