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李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草案)》。此次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草案)》将引进大量改革措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是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 加强基础研究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支撑。要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加大对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项目资助力度,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理论支撑和技术源头供给。 要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础研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凝聚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要依法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绩效评估机制,严惩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作风学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草案)》有意在各类项目评审中加大对交叉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具有明显学科交叉特征、有望引领未来科技进步的项目优先支持。 未来继续强调青年人才的重要性,提出要通过各类项目与资源倾斜,进一步吸引与培养青年科研人才,为未来科技进步提供持续动力。 未来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与科研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承担基础研究的资金与资源,打造更为开放的创新生态。同时,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进一步向企业开放,将推动科研成果进一步应用和市场化。 进一步树立绩效理念,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发挥绩效激励作用,提升科学基金管理的整体绩效水平。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制定完善绩效评价工作规章制度,促进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