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七方面20条具体措施,旨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这一政策举措不仅体现了广东省对数字经济新动能的重视,也为未来的数据治理和数字产业发展勾勒了清晰蓝图。 《意见》提出,到2025年,广东将逐步建立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初步建成协同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并显著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丰富性;到2030年,广东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将趋于完善,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在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探索依托民事商事合同、行政协议约定、资产登记等方式明确收益归属,并建立健全数据确权授权机制。 在完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方面,将构建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推动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完善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体系架构;强化公共属性和公益定位,推进数据交易场所与数据商功能分离。 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方面,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模式、压实企业数据治理责任、发挥社会协同治理作用。加强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建设,健全数据目录清单,常态化开展数据普查,制定动态的数据流通和交易负面清单;打破“数据垄断”,促进公平竞争。 在构筑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发展新范式方面,广东省将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大力推动实现粤港澳三地数据协同与流动规则机制联通,支持在科技、医疗、金融、教育、文旅、交通、电子商务等领域,探索建立科学规范认证制度、数据出境标准合同规则、安全评估标准等。 广东省发布的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为省内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也预示着广东省将在数字经济时代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全省乃至全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