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提出以来,社会加速转型低碳发展,多个产业链条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绿色发展模式,尤其以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产业为主。“双碳”政策下,如何让各个企业发挥整改积极性,如何加快加大清洁能源建设是值得长久思考问题。 产业众多、瞬息万变,财政支持发挥着打好地基的作用,即合力有序的财政支持推动、解决绿色发展难题。 近日,浙江省印发实施了《关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出炉。就在今年5月底,财政部印发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这一政策为多个省市陆续搭建绿色财政提供“导向标”。 如何在“十四五”规划中落实“双碳”目标,如何有条不紊迈进可持续发展步伐?绿色财政道路画出一幅“景观图”。 调解、引导、保障“三效并行” “双碳”目标下的财政支出政策主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转型,以实现创新低碳生产、低碳消费模式,改善能源结构,助力低碳产业发展。在此过程中,财政调解现阶段“双碳”发展资金困顿,引导绿色产业向好加速上轨,保障真金白银踏实落地。“三效并行”,成为主干道。 调节功能主要针对能源型地区。财政发挥调解作用,平衡资源型地区能源供给结构,即通过加大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财政补贴,激发新能源建设和使用积极性,调节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环境经济行为,保障绿色经济行动。优化能源结构是资源型地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步。 财政引导功能即在适宜地区发展符合双碳要求的产业。现阶段,部分财政转化为低碳产品补贴,一方面促进生产促使生产者加强低碳环保产品生产能力,加大对正向激励力度,促进相关技术企业加快低碳生产技术研发,拓展低碳环保项目和技术范围。另一方面增加消费者对环保产品的购买热情,引导市场消费结构、消费理念、生产理念合理转变。同时,在财政支出是改变资源型地区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另外,在保障功能下,财政为低碳技术产业链鼓足底气。由于新技术的研发和市场推广风险性及不确定性较高,资金投入大、回血慢,开发主体尤其是中小技术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对此,财政发挥保障功能,通过持续性的资金注入,鼓足主体底气,推进低碳清洁能源研发和推广利用。 绿色财政职能变化明显 随着财政支持“双碳”持续推进,财政职能变化明显。首先从整个财政体系来看,绿色财政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积极推动一批、建设一批、完善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在体制机制的建设过程中,重点放在健全组织机制、理顺各级财政关系、构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框架体系三个方面。 体制建设方面,从笼统组织到分化出针对性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小组,扩大监督职能,落实统筹协调推进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财政关系方面,从中央统一规划到推行至中央率先、各省市跟上的模式,让自然生态环境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分级落实,分级划分,落实到地。框架体系方面,从“散点分布”转变为“步步为营”,即从财政支持“双碳”的顶层设计开始,着力串联规划引领、项目支撑、区域协调、协同联动、政策落实、资金统筹、机制创新、事权责任、绩效管理政策,整合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行动思路及具体措施。 在财政积极发挥基本职能、增值绿色职能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20年底,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为4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 ;地级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69.9%,同比上升12.8%;劣V类断面累计下降43.2%;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削尖减22.4%、23.2%;森林面积达9901万亩,森林覆盖率35%,同比提高4%,森林蓄积量1.75亿立方米,同比增加21.5%;划定基本草原1671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07%;湿地面积1413万亩,湿地保护率达43.88%。 专业人才培育加速 从碳市场的建立到认购碳汇进入到司法实践中,近年来“双碳”无论是制度还是进入市场的状况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近年来,高校掀起“双碳”热,碳经济专业获批,专业人才培养车辆上路。 此前,由于高校缺乏双碳相关专业,双碳行业从业者并无专业出身,大多来自能源或环境专业。而用人单位对入职者的能力的评价标准定位工作经验。为了培养更加专业性、针对性人才,自2020年底以来,多高校建立了碳主题研究院或研究中心。但培养“双碳”人才,更多还是要靠碳学科的建设。《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指出,要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加快储能和氢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相关人才培养;加快碳金融和碳交易教学资源建设。 7月中旬,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的“碳经济”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成功获批,这标志着全国首个碳经济专业获批。 同时,碳市场一片生机。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虽然个人尚无法参与全国碳市场,但可以在广东、湖北、四川等允许个人开户的碳交易所中进行交易。该条规定为扩增碳市场的可加入性,丰富碳市场主体。目前,我国获得发改委备案的碳交易所一共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9家。 总的来说,财政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和政府绿色采购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回顾“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安排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资金约3500亿元,包括对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清洁能源推广和应用、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利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快培育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主体,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断彰显。 下一步的财政供给“双碳”的工作写进发展规划。全国加快建立统一的碳市场“双碳数智信息公共平台、完善绿色金融支持双碳转型体系和适配模式、活跃做大碳市场主体,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庞大的绿色财政体系欣欣向荣。 编者按:人口大国降碳减排放谈何容易。众多措施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创新之举。如何在适应现有国情的下加快生态环保脚步,如何在完成“双碳”目标的同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多产业健康发展,如何利用“双碳”带动经济向好、向前·····绿色财政体系正在搭建中,解决上问题还需要信心、勇气及持久性规划性顶层设计。 (资料来源:人民网、浙江政府网、知网、维普、万方、财新网、南方周末、36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