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正式发布: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拥有35名委员,其中在2023年召开了1次会议,并进行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部分委员的选举。会议主要讨论了《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红河州住房公積金2022年度報告》、《紅河州2023年度住宅資產增值收益計畫》及《紅河州2023年度住宅資產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審議事項。
(二) 住宅資產保管中心:是由省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区住宅資產的归集、保管与会计核算。设有6个科室和14个部门共94人。
(三)缴存情况:新开户单位571家,比上一年增加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比上一年增加0.44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比上一年增加6.14%;实缴职工22.81万人,比上一年增长1.92%。累计缴存总额497.64亿元,上升11.43%,其中余额159.73亿元,上升2.03%。受委托办理居留资金业务的银行17家。
(四)提取情况:9,160名职工共提取47,860万元居留资金,上升17,82%,占当年的总金额93,77%,比去年提高10,99个百分点。截至本期末,累计提取居留资金337,920万元,上升16,50%。
个人居留房屋最高限額為80萬元,其中单亲家庭为50萬元,双亲家庭为80萬元。此外,为适应不同需求,还对居民提供了一系列服务,如购置自用房屋等,以促进其生活质量提升。
异地使用方面,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发放了449笔异地资助共21518万元,同时还收回了34笔资助共3418万元,以确保我们的政策更加有效且可持续性强。
从财务角度来看,我们在今年结束时拥有41亿37百万人民币的活期账户,这些资金被用于支付各种必要支出。在运用率方面,我们实现了76,44%,并且没有任何项目或购买国债事项。这意味着我们能更高效地利用这些资源以支持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群。
业务收入方面,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实现了45956万57千元人民币,与去年的同期相比仅减少0'01%。这包括来自存款利息66449500元人民币,以及来自委托利息39311130元人民币等其他收入来源。而业务支出则达到26021880元人民币,与去年的同期相比增长2'08%,主要包括支付给职工居留基金利息24056330元人民币以及委托手续费1965550 元人民币等支出项目。
此外,本年度我们也成功实施了一系列措施来优化使用政策,如调整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所得税扣除标准,从而进一步鼓励大家生育并享受相关福利。此外,我们还严格遵守中国银行政策规定下的储蓄利率标准,即每月1'5%,五年以内(含五)为每月2'6%,五周年以上则为每月3'1%
最后,我想表达对所有参与者——从贡献者到受益者的敬意,因为他们共同努力使得这个体系能够如此顺畅运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可以不断改进并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