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汇报内容精要解析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汇报:精要解析与实缴数据分析

(一)机构设置与会议记录

在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下,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经过审议,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报告进行了公开。该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在2023年召开了一次会议,并选举产生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部分委员。此外,审议通过的事项包括了《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報告》、《紅河州居屋基金於二零二二年之年度報告》、《紅河州居屋基金於二零023年之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机构架构与人员编制

红河州市居屋基金管理中心是指一个直属于地方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全市范围内居屋基金的归集、使用和会计核算。该中心设有6个科室以及14个部门共94名在编人员。

(三)缴存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新开户单位数量为571家,其中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数达1.77万人,其中净增0.44万人。在同比增长方面,实缴单位数量增加到5564家,实缴职工数上升至22.81万人,而实际缴存额则实现了4.01%的增长。最后,当年的总累计缴存额达到497.64亿元,同比增长11.43%,而余额159.73亿元同比增加2.03%。

(四)提取情况

在提取环节中,有9,160名职工成功提取了47,860万元用于购建自用住宅。这一数字相较于去年的17,820%也有所提升,同时占当年的总累计收入93,770%,提高10,990个百分点。而到了末期,这些资金已累计达到33792亿元,与去年相比又再次呈现出16.50%的增长趋势。

(五)个人 住宅支持政策执行情况

对于个人住宅,该报告指出最高可申请金额为80万元,而对于单纯个人账户下的最高可申请金额则不超过50万元。不过,对于双方共同账户,则可以申请高达80万元。在发放方面,该报告显示共发放28,450笔金额,为20.40%的上涨量。而回收个人住宅共34,980万元,以此形成一个稳定的余额12209亿元,即76.44%占据着所有剩余款项中的比例。

(六)异地转移情况

除此之外,还有449笔异地资金被发放出去,其中涉及到的金额总计21418万 元。而到最后这一批次也已经完成58423万 元的支付,并且留存在账上的余额大约为35377千八佰元。

(七)资金运用率分析

截止到最终统计时点,大约有41亿37千八佰元作为活期或定期存款而储存于银行中。但由于对这些具体细节数据没有详尽提供,所以无法进一步深入分析其具体分布情形。此外,也未发现任何项目或国债投资的情况出现,因此当前运用率保持在76厉四十九百分之水平,不含任何其他形式投资或支出的情况下计算得出的结果。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尽管本年度业务收入略微减少,但业务支出了却表现出了明显上涨趋势,这反映出公司内部成本控制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由于缺乏更多细节,我们无法准确判断这是否是一个长远发展中的趋势变化还是偶然性的波动。此外,本年度还有一些重要事件,如优化使用政策调整,以及针对生育家庭成员的人口政策变更等,都对企业运行产生了直接影响,但具体效果如何需要进一步考察以得到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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